中国首部“活的”税法工具书 征纳双方共同依据的标准税法文本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》(活页)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》(下称《税法》)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编辑、出版。当前中国国内最具完整性、权威性、准确性、及时性的大型活页性工具书。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全国人大、国务院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及有关部委发布的全部现行有效的税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,科学分类、详细索引,并通过追加文件服务实现动态更新。1996年7月26日,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同志(国务院主管财税工作)在百忙中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》的出版发来贺信表示祝贺(原文见下方),足以说明本法出版的非凡意义和巨大作用。自1996年出版以来,历久弥新,不断创新,每年国家税务总局均投入巨大力量对本法进行调整与更新,已连续12年更新服务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》于2007年5月全面修订与调整,收录现行有效文件3748份,标注全文废止或失效文件518份,条款废止或失效文件125份,并以注释的方式列明失效或废止的依据和后续政策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》(活页)的特点:
权威性:所有文件均由国家税务总局权威审定,可作为征纳双方共同依据的标准税法文本;
完整性:每隔3个月即将最新文件追加到本书中,使本书动态地保持了内容的完整性;
准确性:国家税务总局负责收集、各业务司局审核,非一般意义的文件汇编,其他任何图书无可比拟。
及时性:每隔3个月即将最新文件追加到本书中。通过追加服务,不断为用户提供新的税法文件,保证征纳双方了解最新税法的时间同步。
1996年7月26日,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同志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》的出版发来贺信表示祝贺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》介绍
一、《税法》母法16开本活页装订 定价2600元。 截止2007年12月《税法》母法为七套卷。首次购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》应购买《税法》母法,并赠送当年普通服务。随着《税法》收录文件的不断增加,母本的卷数还会相应增加。
二、《税法》追加文件服务以下三种服务(1、2、3、)收录的内容相同,但接受文件的时间有所差别:
类 别 |
单价 |
修订日期 |
介 绍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》母法 |
2600 |
2007.5 |
16开本活页装订 定价2600元。 截止2007年12月《税法》母法为七套卷。首次购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》应购买《税法》母法,并赠送当年普通服务。随着《税法》收录文件的不断增加,母本的卷数还会相应增加。 |
1、特快服务 |
18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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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开本杂志形式/活页 定价1800元/年 每月一次追加文件,全年12次,订购特快服务同时享有普通服务,并获赠当年光盘。 |
2、普通服务 |
38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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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开本活页 定价380元/年 每季一次追加文件,全年4次。 |
3、合订本 |
29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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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开本活页 定价290元/年 一年一次追加文件,合订本为上一年度追加文件的总和。 |
4、光盘 |
4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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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张 定价400元/年 |
| 5、活页夹 |
90/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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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(2007单行本4卷)(常规装订书,非活页) |
400 |
2007.9 |
为方便社会各界全面、准确、便捷地掌握中国现行有效的税收政策,国家税务总局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》(活页)的基础上,编辑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》(2007单行本)(简称《税法》2007单行本)。
《税法》2007单行本一套4卷。
第I卷包括:税收征收管理、税务稽查、税收执法、综合税收政策、税收政策清理及附录;
第Ⅱ卷包括:增值税、消费税、进出口税收、车辆购置税;
第Ⅲ卷包括:企业所得税、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;
第Ⅳ卷包括:营业税、资源税、个人所得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、土地增值税、房产税、城市房地产税、印花税、耕地占用税、契税、烟叶税、车船税、教育费附加、社会保险费。
《税法》200单行本收录了截至2006年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、国务院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,以及相关部、委、局发布的,对征纳双方具有普遍约束力的,现行有效的税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。各税种收录的文件分为“法律法规”、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”两部分,“法律法规’按发文时间排序,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”按发文年度,依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相关部委的顺序以及发文时间排序。对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文件,在目录、正文标题上均以“*”号标示,在文末以“注释”方式列明了具体失效或废止的条款,失效或废止的依据,以及相关延续政策。对全文失效或废止的文件本书未予收录;对一些篇幅过长,或不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文件附件以“编者略”的方式作了删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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